我要咨询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应如何处理?

信件编号: 20250424001 来信时间: 2025-03-24 09:13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
内容: 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应如何处理?
回复单位: 市国动办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市国动办    答复时间:2025-03-25 15:2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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