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咨询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应如何处理?
| 信件编号: | 20250424001 | 来信时间: | 2025-03-24 09:13 |
|---|---|---|---|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 |
| 内容: | 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应如何处理? | ||
| 回复单位: | 市国动办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市国动办
   答复时间:2025-03-25 15:2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
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