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3067921/202006-00123
  • 信息分类:

    办理结果/政务公开/决定
  • 发布机构: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文号:

    马人防许决〔2020〕18号
  • 成文日期:

    2020-05-07
  • 关键词:

    马鞍山 单位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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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1-9#楼)建设防空地下室行政许可决定

【字体大小:   发布时间:  2020-05-07  10:09 信息来源: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办理结合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产业园项目(1-9#楼)建设防空地下室行政许可申请收悉。

    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该项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修建甲类防核/常6级防空地下室 ***平方米。符合法定条件,本行政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行政许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