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市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9月4日,市国资委正式印发实施《市属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市属企业深化合规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以更好保障高质量发展。
《办法》明确了合规管理相关主体职责,即要按照法人治理结构,规定企业党委(党组)、董事会、经理层、首席合规官等主体的合规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了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合规管理“三道防线”职责。要求市属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具体制度或专项指南,构建分级分类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同时对合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合规审查、风险应对、问题整改、责任追究等提出明确要求,着力实现合规风险闭环管理。此外,还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对重点领域、关键节点开展实时动态监测,实现合规风险即时预警、快速处置。
记者 况安轩 通讯员 王后军 段美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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